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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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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油气工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过去40多年里,油气资源为挪威创造了约11万亿挪威克朗(挪威克朗是挪威王国的货币名称,按2014年08月21日汇率,1挪威克朗0.0005人民币元)的GDP。2013年,挪威油气方面创造的价值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1.5%,油气出口占总出口额的48.9%,挪威政府的财政收入的29.1%来自于油气资源。油气资源为这个人口不足500万人的北欧小国带来了滚滚财源,2013年挪威人均GDP已超10万美元,居世界第二。

挪威油气工业始于1971年,当年在北海平台产出了第一桶油。到了20世纪80年代,挪威的石油产量已经达到了每天100万桶,到了90年代,油气开始进入开采的黄金期。其近海采油在20世纪初达到了峰值,大约是每天300万桶,此后逐渐下降,在2011年,产量已经降到了每天200万桶左右。

由于国内水电资源丰富,挪威的能源政策是,将油气以最好的价格出口到国外,将从油气上获得的财富储备下来。这样一来,甚至在挪威的许多海上采油气平台均使用电力支撑其运行,而这主要是通过海下的电缆进行传输,而不是通过就地获取的天然气来充当动力能源。

在油气管理方面,挪威政府曾经一度使用权利金制度,不过这种基于产量的权利金制度被逐渐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基于利润的税收制度和油气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模式。挪威政府通过这种制度的转变,有效调整国家利益和油气公司的利益分配使其在油气工业的管理模式上独具特色,体现了资产管理和资本运营的综合管理特征。

1 挪威油气资源管理体制

挪威对国内油气资源的国家管理体系主要组成是:国家议会、挪威石油和能源部(MPE)和石油能源局(NPD)。其中议会是石油产业政策的决策者,决定挪威石油产业的整体框架。石油和能源部和其下属石油能源局是石油活动的具体管理者。另外,财政部、劳动和政府管理部以及挪威石油安全局也对石油活动的部分相关事务进行管理。

1.1 油气资源矿业权管理

挪威大陆架被划分为15′(纬度)×20′(经度)的区块,政府会对区块做一个详细的评估,决定是否对该区块进行油气的勘查和开发。在挪威,矿业权分为探矿许可和生产许可两种,不过探矿许可为非排他性,且在转为生产许可时,不具有优先权,故而作用较小,一般油气企业很少申请。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所以,挪威石油法中最重要的许可类型为生产许可,挪威石油和能源部负责授予生产许可权,并规定其中的具体条款。生产许可在登记区块内,享有专有的石油勘查、钻探、开发权,所采石油归采矿权人所有。生产许可一般可申请6年的勘查期,最长可至10年,如到期后,生产许可人完成了生产许可所约定的勘查任务,可申请延长生产许可期,往往是30年。按照规则,延长的生产许区块可不能覆盖初始登记区块的全部,往往只能覆盖到50%的区块范围。

挪威石油管理局每年的挪威石油生产许可招标都会发布数量不定的生产许可,1965年举行了第一次生产许可招标。第一个被授予生产许可的区块位于北海,之后区块逐渐北移,覆盖到了挪威海和巴伦支海。挪威政府允许一家公司或是合作公司联合申请生产许可,这样可以发挥各家公司的优势。

挪威石油生产许可的招标过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很大的不同。之前,政府会做一些初步体的地震工作。这种公益性工作不仅降低了油气公司的风险,而且可以帮助投标人理解标的采矿权的价值。另外,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任何预付的现金,也不需要定金。

政府只在其招标通知中陈述一个清晰的准则,包括以下内容:在特定勘探区进行勘查和生产所必需的地质学的经验和技能、管理能力、财政能力、以及一个最有可能产生结果的开发计划以及政府打算为Petoro公司保留的股份等内容。据此,政府以这些准则为标准评定各家投标者,以决定哪家公司最适合承担这项工作。

挪威的官员会向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解释他们为什么没有获得矿权,这样他们在下次投标时会有所改进。如果一个公司未能在开发计划中制定的时间表完成应有的工作计划,政府很少会给他们一定的宽延时间。不能及时完成计划,意味着这份租赁将重新回到政府手中。不过对于投标者而言,由此产生的恶果却要远远小于其他地区。

因为在其他地区,投标成功者往往会花费数亿美元,甚至十亿美元(甚至更多)来赢得一项租赁,如果因为时间问题而最终失败的话,那么他们还同时损失了巨额的定金支出。这也是挪威吸引油气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之一。

1.2油气资源开发管理

在油气田开发之前,油气公司需准备油田开发和运营计划书(PDO),PDO中包含了公司如何开发和运营油气田,以及环境影响的相关具体信息。在PDO的基础上,还需准备设备安装和运营计划书,里面通常包含了设备的安装和运营,油气运输,以及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这两份计划书需提交挪威石油能源部(MPE)和挪威劳工部(AD),并给挪威石油管理局(NPD)和挪威石油安全管理局(PSA)提交复印件。同时,将任务书中有关环境影响的内容提交给相关部门审阅。

在挪威,大多数的油田开发多采用联合经营的方式。一旦生产许可获得授权,各生产许可人签订联合经营协议和会计协议以调整各方关系,其联合经营协议和会计协议的形式由挪威石油和能源部提供。参与联合经营的各方不需要组建独立的经营公司,而是由合作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他们借助合同协议,出资作业,分享权益。

自1996年起,当与挪威政府的勘查政策和财政利益不一致时,Petoro公司可以代表国家否决有SDFI参股的项目的合作经营管理委员会所做出的决定。油田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挪威石油与能源部指定的运营商负责,该运营商是持有生产许可的合作经营者之一,而运营商的变更需要获得石油和能源部的批准。

生产许可权人可以在石油和能源部同意和财政部的批准的条件下,购买或是出售其生产许可权。在大多数生产许可中,其他的生产许可人不具有优先认股权。然而,在所有的生产许可中,SDFI可视情况拥有优先认股权。

2 国家油气财富的获得——油气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挪威曾经使用权利金制度获得其油气方面的财政收益,而后逐渐转变为通过油气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来获得油气收益。最后两个缴纳权利金的油田(Oseberg和Gullfaks)已于2005年停收,权利金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目前挪威的石油财政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油气公司的税收、国有油气公司的分红以及Petoro所掌管的SDFI的收益(下图)。
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2.1油气公司的税费收入

挪威石油税制的特点是以普通公司所得税制度为基础,加上为石油开采等上游活动专设的特别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8%(这和挪威其他商业活动中征收的所得税是一致的)。

石油特别收入税是对来自油气生产和石油管道运输的所得征税,且不能在公司税前扣除,税基以公司所得税应税所得为基础,目前的税率为50%。二者之和即为挪威油气资源公司的边际税率,78%。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人在挪威拥有一个加油站和两个精炼厂,那么他仅需要缴纳28%的税率,尽管他也可能是某个海洋油气田的公司,他的这部分税收是分开结算的。

公司所得税和油气资源特别税都是以石油公司从相应石油活动取得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税的。挪威石油税边际税率比较高,但政府认为挪威的石油税制还是具有很多有利的特点。不收定金,在大陆架石油勘查开发的所有相关费用都是税收扣除的,不仅包括业务支出,而且勘查成本、停产和废弃成本、研发支出等。投资还可得到高折旧率的优惠,并在投资后立刻可以开始扣减。

除此之外,挪威还对石油公司征收碳税(也叫环境税)和地区费(Areafee)等税费。目前碳税为每标准立方米天然气或每升油0.79挪威克朗。地区费为初期生产许可证期满之后,许可证所有者须支付一项按每平方公里计算的费用。第一年的费额为7000挪威克朗/km2,之后每年提高7000挪威克朗/km2,当费额提高到每年70000挪威克朗/km2,许可证期间的费额不再变化。

在巴伦支海,地区费在应缴费期间内始终为7000挪威克朗/km2。地区费的制度目前正在修改之中。碳税和地区费可以从公司税和特别税基数中扣除。2010年油气公司的税费收入为国家油气财政提供了159.168万亿挪威克朗的收益,约占总石油收益的57.7%。

2.2挪威国家石油公司(Statoil)的分红

挪威国家石油公司Statoil公司成立于1972年,而其产出的油气正式投入市场是在1971年,为挪威最大石油公司,位于国家石油工业中心奥斯陆以北的斯塔万格(Stavanger)。挪威海德鲁公司(NorskHydro)为一铝和能源公司。

2006年底,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和海德鲁公司油气部合并,更名为挪威国家石油海德鲁公司(StatoilHydro)。2009年,该公司又更名为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目前,该公司在全球约有2万名职工,拥有挪威80%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政府拥有其67%的股份。

据石油与天然气咨询公司PFC能源公布的2011年市值最大能源公司排名,挪威国家石油海德鲁公司的达到了819亿美元,全球排名第14。挪威国家石油海德鲁公司是对欧洲的第二大天然气出口国(第一是俄罗斯),2011年平均日产量为190万桶石油当量。2010年挪威国家石油公司(StatoilHydro)的分红为国家石油财政提供了12.818万亿挪威克朗的收益,约占总石油收益的4.6%。

2.3 国家直接财政收益(SDFI)

2011年,挪威政府国家直接财政收益(SDFI)为国家石油财政提供了104.053万亿挪威克朗的收益,占其总石油收益的37.7%。挪威使用SDFI制度取代了之前的权利金制度,从计量或计价收取国家在油气资源权益方面收益,到以产权的形式获得国家的油气收益,实现了油气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使国家从每个开发项目中获得了利益,从根本上实现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国家利益。

挪威的直接财政收益(SDFI)是国家对大陆架上的油气田所拥有的直接所有者权益,与其他生产许可证所有人一样,国家从各个油田的油气生产收入和其他收入中取得与其所占股份对应的收入,而国家的直接财政收益在油田中所占股份依各油田情况不同而不同(下图)。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石油和能源部代表政府以每个生产许可权提供的潜在收益和创造价值的机会为基础,持有生产许可权的股份。截止到2011年12月,国家的直接财政收益在146个生产许可证中拥有股份,SDFI在20个油田拥有权益,其中Gullfaks、Snorre、Heidrun、Oseberg、Grane、Draugen和Norne是最大且最为重要的。

12个气田拥有权益,主要是Troll气田,还有OrmenLange、Asgard和Kvitebjorn也是重要的气田。此外,SDFI还在一些运输系统和陆上工厂拥有权益。SDFI权益带来的所有油气均卖给Statoil公司。

未来几年里,国家直接财政利益的净现金流量仍将是中央政府从石油活动获得收入的主要部分。议会按年度投票决定SDFI的预算和框架,因此SDFI的收入、支出和投资直接进入中央政府的预算。据WoodMackenzie咨询公司的资产评估,截至2012年1月1日,国家直接财政收益(SDFI)的价值估计约为1.14万亿挪威克朗,而其2011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888亿挪威克朗,净收益达到了1337亿挪威克朗,为政府提供了1281亿挪威克朗的现金流。

SDFI由Petoro公司管理,与StatoilHydro不同,Petoro公司并不掌控任何油田,而是在政府出让的的生产许权中持有一定的股权。Petoro公司在很多油气项目拥有权益,共拥有挪威近海三分之一的油气资源权益。Petoro公司只是一个合伙人,并支付相应份额的开发成本、运营费用和维护费用等。目前,Petoro公司一般在生产许可权中占20%的股份,而这一数据曾经一度达到60%。而Petoro公司的股份份额也成为对生产许可权投标的方向标,通常,政府会在最具前景的油田占较高的股份,而在其他油田则占相对较少的股份。

和所有处于启动阶段的企业一样,Petoro公司曾经一度是亏损的,甚至严重赤字。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企业情形好转之前,其净亏损的额度曾一度高达几十亿美元,用于支付大量生产许可中一定份额的开发成本。直到1996~1997年,Petoro公司才开始大量盈利,在过去10多年时间,每年扣除油田运行成本后的净收入仍可以高达200亿美元左右。

挪威政府把来自Petoro公司的净收益全部投入国库,并在每年的联邦预算中,决定将拿出多少的份额投资于该年度的新项目中,Petoro公司并不保留丝毫的利润所得。尽管挪威政府在Statoil中大量控股,并对Petoro公司直接掌控,其政府仍然尝试将其与政治分离开来。很少有财政部和石油与能源部的官员在选举更替中失业。

3 国家油气财富的储蓄和支出——油气资源的资本化管理

挪威油气方面活动的收入全部转移到一个单独的基金中,即政府养(全球)老金。截止到2011年末,基金估值为33120亿挪威克朗,相当于每个挪威人拥有65万挪威克朗(下图)。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挪威石油基金成立于1990年6月,2006年改名为政府(全球)养老金。由于之前一直亏损,直到1996年5月31日,政府(全球)养老金才开始收到财政部划拨的资产,第一笔拨款总额为1981128502.16挪威克朗。挪威中央银行成立于1990年,并负责管理挪威的这笔基金。

挪威政府会将每年度的石油收入全部放入政府(全球)养老金中,再加上政府(全球)养老金当年的投资收益,就是其全年的收入。而当国家预算出现赤字的时候,政府会从政府(全球)养老金里划转一部分资金,用来平衡国家预算。

政府(全球)养老金的使用具有灵活性,但原则上,平均每年划转的部分不应超过长期计划净收益率4%,这样可以保证政府(全球)养老金的本金部分不会因为预算使用而减少。自从20世纪末建立了这个“百分之四”的政策以后,挪威政府每年都可以或多或少的用这笔钱来平衡其预算。

来自Petoro公司的现金流,加之Statoil的股息以及油气的利润税,每年挪威政府的全球养老基金可达570亿美元之多(根据当前的汇率计算),这其中,Petoro公司贡献的最多。挪威政府用这笔基金可以完成普通的卫生保健、大学免费义务教育、建立一个慷慨的养老体系,以及其他的任务。这笔资金主要来自于个人和商业的重税。

在挪威,个人所得税可达50%之高,在商品和服务业还有25%的增值税,而挪威的汽油税也在世界上的最高之列(加油站的零售价可高达每加仑10美元)。不过增值税在日用品和文化用品方面是相对较低的,而报纸行业的增值税已经取消。

这笔基金的投资目标,60%为全球的股票,而35%至40%为自债券,剩下的大约5%则投向不动产。但是,政府(全球)养老金的投资全部在海外市场,因为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冲击挪威国内经济,而且能够稳定货币汇率。

挪威是幸运的,尽管他们之前并没有预知油价的变化,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里,他们的油气处于生产峰期,而与此同时油气的价格也正处于峰期。这为挪威的储蓄账户带来的一笔极大的资金。

政府(全球)养老金制度的建立达到了以下三个目的:

①预防“荷兰病”;
②将资源财富留给下一代,实现油气利益的后代继承;
③经济不景气时的缓冲池。

通过建立石油基金和制度创新,挪威成功地把自然资源变成可流动的金融资本,把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转变为全民的、可持续的金融财富,实现了资源的资本化管理。

4 结论

(1)挪威政府在矿业权管理方面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并未采取拍卖的出让规则,以价高者得的方式选择矿业权人。而是政府依据一定的准则,选择最适合经营制定油气田的公司。

(2)在油气资源国家所有的体现形式方面,挪威并未实行世界通行的权利金制度,而是以Petoro公司在很多油气项目上大量参股、对油气公司征税、以及国有油气公司(Statoil公司)的股票红利等方式获得油气收益,体现了油气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3)挪威与油气资源有关的所有收入都被纳入政府(全球)养老金,而这笔基金也只投资海外市场,在不影响其本国经济的基础上,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体系了油气资源的资本化管理方式。

(4)挪威油气三资转化如下图所示,通过资源资产化,挪威油气资源以采矿权的形式变为了各油气公司的资产,通过资产资本化,将挪威油气收益在挪威全球养老基金中积累,而基金自身通过投资回报不断增资,实现了资源利益的最大化以及油气资源高效循环转化。
挪威镜鉴:油气业国资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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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基橙
石油圈认证作者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长期聚焦国内外油气行业最新最有价值的行业动态,具有数十万字行业观察编译经验,如需获取油气行业分析相关资料,请联系甲基橙(QQ:1085652456;微信1820225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