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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打蓄意破坏石油管道行为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安监局获悉,《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经印发。印发通知指出,要严厉打击蓄意破坏石油管道的行为,石油管道企业应建立石油管道运行实时监测机制,对石油管道存在的重大隐患等信息进行有效监控。       据悉,《预案》将石油管道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三级)、Ⅳ级(四级),将石油管道事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重)、二级(严重)、一级(特别严重),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此次《预案》主要针对较大石油管道事故以及短时间内难以排除的险情,明确要求设置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等石油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应急处理突发险情。       在推动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防、监测、预警、响应等方面也有新的规定。《预案》指出,深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单位将严厉打击蓄意破坏石油管道的行为,依法解决违章占压的现象;加强石油管道的第三方施工监管、审批力度;加强管道途经不良地段(穿越河流、滑坡易发区等)的地质、气象监测预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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