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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新规在阜顺利实施

    3月1日,中石油安徽阜阳分公司、中石化安徽阜阳分公司、阜阳市银座加油站,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分别开出全市首张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首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标志着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新规在我市顺利实施。       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自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新规出台后,全市国税系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落实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工作考核,确保了相关工作高质量开展。目前,我市741户相关纳税人均实现了知政策、能开票、懂申报。       “新的开票模式,有利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国税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新模式运行后,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将全流程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监控,标志着成品油消费税管理进入信息管税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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