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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天然气市场竞争走向新的平衡

    2016年5月国际天然气联盟(IGU)在关于天然气市场定价问题上的年度报告中指出,2015年欧洲天然气批发市场上按照竞争价格销售的天然气比重从61%增长至64%,增长了3个百分点,而在之前的2013~2014年间,其比重增速都超过了16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可以说,目前以竞价销售的天然气比重趋于平稳。但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天然气市场竞争的发展停滞,因为与油价挂钩的天然气贸易合约在目前的市场竞争中正在坚守自身的份额,同时,市场竞争还受到天然气零售市场发展不充分的限制。     最近几年,在欧洲天然气批发市场,先前占统治地位的石油指数相关定价模式(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向欧洲出口天然气的长期销售合约主要按照这一模式定价)日渐式微,受到天然气交易中心“气对气”竞争的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强势排挤。未来欧洲天然气市场价格模式的目标就是主要由“气对气”竞价机制确定市场交易价格,欧洲的调控机构认为,这是天然气批发市场上供应商诚信竞争的保障。       在2005年前后,“气对气”竞价机制仅占欧洲天然气消费总量的15%。随着新的供应商源源不断的天然气供给涌向欧洲市场,以及欧盟调控模式的变化,这一定价机制得到了积极的推广,2010年后其发展态势尤为强劲。仅在4年间,在欧洲天然气交易中心按照“气对气”竞价机制销售的天然气比重就增长了25个百分点,同期,按照石油指数相关的定价机制销售的天然气也减少了相应的比例(见图1)。     (数据来源:国际天然气联盟)       图1  2005~2015年间欧洲按照各种天然气定价机制消费的天然气比重       虽然天然气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会引发或加剧价格歧视,对于那些在市场上根深蒂固的生产商来说,还可能会降低他们的利润,但长期来看,对这些生产商的影响却是积极的。在各种燃料之间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再加之欧盟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大型的天然气生产商必须要确保高度稳定的供应,以及对消费者而言可以接受的价格水平,而这种以“气对气”竞争为基础的新型定价机制就是其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的恰当切入点。       2015年“气对气”竞价机制发展放缓,在欧洲各个地区的增速不一,其背后有多重原因。先前欧洲西北部地区交易中心“气对气”竞价交易量是主要的增长点(按照国际天然气联盟的分类,主要是在德国、英国、荷兰)。在2015年之前,这一地区“气对气”竞价交易的天然气已经占到该地区天然气消费总量的90%以上,此后继续增长已无空间。       通过对主要交易中心天然气现货价格相关性的分析也可以看出,该地区天然气市场发展已接近最佳水平。2011年以来天然气现货价格的数据显示,2014~2015年间气价相关系数曾最大程度地接近1,2016年初出现了少许偏离,由于偏离的时间较短,可以认为是临时性偏离(见图2)。因此,区域市场实际已完全一体化,市场竞争条件不断完善。     (数据来源:路透社、德国交易中心NCG)       图2  欧洲西北部地区主要天然气交易中心天然气现货价格相关程度       欧洲其他地区的情况则差异较大。其中,最为复杂的是欧洲东南部地区,该地区天然气批发市场价格主要由国家管制和调控,而非与石油挂钩。在波罗的海地区,“气对气”竞价机制的占比仍然很小,仅为10%~15%,但其增速很快,尤其是2015年。       在欧洲中部地区和地中海地区,石油指数相关定价机制正在受到剧烈冲击。2010年这两个地区天然气交易中心的现货定价占比为10%~20%。2014年,在欧洲地中海地区和中部地区,其占比已分别增长至30%和50%。2015年占比增速有所放缓,当然,这背后有客观的经济原因。在石油指数相关定价机制下,气价随着油价下行而出现的变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2014~2016年间石油价格的下跌使得与油价挂钩的天然气价格更具竞争力。       上述提及的欧洲各个市场之前一段时间内天然气批发价格定价机制的快速变化说明,各种价格机制的相互转换是完全可能的。因此,从石油指数相关定价向交易中心现货定价转变进程放缓可以理解为,供应商在市场竞争中力保前者的地位,同时,从中期来看,油价可能会持续低迷,因此两种定价机制的当前比例很难发生深刻变化。       从欧洲发达市场(欧洲的经合组织成员国)的供应商集中度水平也可以看出,地区天然气批发市场发展竞争的成效显著。在经济危机的若干年后,可以认为其集中度适中。以HHI指数为例,该指数低于1800,按照美国司法部的标准判断,符合集中度的适宜水平,3个最大的供应商占比不超过70%。       因此,对欧洲天然气批发市场竞争削弱的担忧未免为时尚早,毕竟,欧洲天然气统一市场包括管网规则在内的法律框架已经形成。       但是,如果在天然气零售市场存在不平衡的短板,无法将合理的价格水平和市场竞争的其他优势传递给消费者,那么在批发市场上即使最佳的改革实践取得的成效也将十分有限。欧洲能源监管合作署(ACER)在其2015年的报告中也提到了天然气零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该机构的数据显示,在25个提供了本国天然气零售市场状况报告的欧盟成员国中,有20个国家的前3大天然气零售商占比目前仍超过70%。       当然,零售市场的调控问题,尤其对于欧盟并不富裕的成员国来说,涉及很多社会因素,无法找到统一的解决方案。但是,无论是在天然气行业还是电力行业中,在大力发展批发市场大型供应商市场竞争的同时,存在于零售市场的这块不平衡的短板都会导致欧盟天然气市场改革所提倡的理念,所预期的好处无法真正惠及零售市场上的终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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